2009年VISA白金卡暑期海外刷卡活動
刷美金15,000 送台幣15,000!
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止之活動期間內,於國外以當地貨幣刷Visa白金卡、Visa御璽卡或Visa無限卡購物,累計滿美金15,000元(含)以上,並於本網站登錄,即可獲得價值新台幣15,000元之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禮券。
活動參加資料登錄期間:2009年7月1日起至9月7日23:59分止
【活動辦法】
| 1. |
本活動適用於台灣發行之Visa白金卡(不含商務白金卡),Visa御璽卡與Visa無限卡之持卡人 ( 包括正卡及附卡)並以卡號為單位。凡持卡人於登錄期間內上網登錄參與資格,並於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活動期間內,於國外地區用上列Visa卡並以當地貨幣進行刷卡購物,並自2009年7月1日起至2009年9月7日23:59分為止,經Visa清算系統以各筆交易不同清算日之美金匯率,進行交易之美金換算及加總,該美金加總金額累計滿美金15,000元(含)以上,即可獲贈本活動之贈品。 |
| 2. |
贈品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其他物品。新光三越禮券於館內購物使用時,新光三越將不另行開立統一發票。 |
| 3. |
活動以單一卡號為計算基礎,同一持卡人不得跨卡片(卡號)進行累計;正卡與附卡分開計算,不得合計為正卡持卡人之交易。 |
| 4. |
本活動之贈品總數共計400份,送完為止。如遇合格得獎卡片數量超過活動贈品總數,將依消費總金額較高之400卡之持卡人為準得獎人。 |
【注意事項】
| 1. |
海外交易係以參加抽獎之交易於Visa清算系統紀錄中,商店所在國(Merchant Country)認定非為台灣之。本活動計算之交易不包含現金類、取消、退貨、退款以及賭場之賭金或取現交易(含網路賭博)。 |
| 2. |
未經Visa清算系統處理之交易將不納入本次活動計算範疇。遇相關爭議時,以Visa清算系統之交易紀錄為準。 |
| 3. |
Visa將依上述各項活動辦法說明,進行合格得獎人統計作業,並於2009/09/30前委託活動承辦單位博思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電話及書面個別通知合格之準得獎人,準得獎人須於指定期限前書面回覆得獎通知,方享領獎資格。本活動贈品(新光三越禮券15,000元)之兌領規定依得獎通知所載為準。 |
| 4. |
Visa有權對本活動的一切事宜,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進行詮釋,並作出最後裁決。 |
| 5. |
如因法令或政府規定而有停止本活動或修正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之必要時,Visa有權藉由大眾傳播媒體公告,或以通知各發卡機構之方式,更改或增刪或取消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而無須預先個別通知參加者。 |
| 6. |
有關本活動之一切相關事宜均受中華民國法律之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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